“要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,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。”总理在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。
总理指出,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,民营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已经较为突出。
“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企,都要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。政府部门这样做更是有违‘人民政府为人民’的基本职责。”总理严厉地说。
总理要求就此开展专项清欠行动:一是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,对欠款“限时清零”;二是严禁发生新的欠款。
“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‘黑名单’,严厉惩戒问责。对地方、部门拖欠不还的,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。”
当天会议明确,要继续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,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,严禁发生新的欠款。
总理最后强调:“这件事情今天定下来要立即行动,国办牵头督办,有关部门各负其责,审计部门要介入。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要向国务院报告。”